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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商投资方的资信调查

时间:2009年9月14日 返回列表
     投资、融资都是存在风险的外商投资也不例外在外商投资中融资方为了预防风险保障投资、交易等的安全有必要对投资方的资产状况和商业信誉进行考察和了解如何进行资信调查?
  首先融资方需了解投资方的基本情况即被调查对象的民事主体或诉讼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和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即外商个人投资通常要对其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及签发日期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家庭基本情况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有无犯罪记录个人信用情况(含奖、惩情况)等对于外商经济组织投资的调查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以及其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注册地、注册资本等情况
  其次融资方须调查投资方的资产状况包括其资产与负债的情况、经济效益状况、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技术力量等内容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资产、债权或其他权利资产由负债和净资产构成了解外商投资方的资产状况时不能仅看其注册资本或资产的数额而必须查看清漆资产的构成即负债和净资产的数额和比例查清其对外负债情况包含潜在负债如存在的诉讼、财产担保等等还要调查投资方的其它对外投资情况查清其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增长率等情况
  第三融资方对以技术投资的外商投资方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或高新技术成果等情况进行调查无形资产投资的价值确认可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当然还可经各投资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认可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第四对外商投资方的商业信誉情况进行调查如其履约能力以及以往的履约情况信誉状况、业内人士对其信用的评价、有无重大不良记录等
   融资方对外商投资方的调查可通过以下途径:
   首先对于在中国境外的外商投资方的调查可以委托境外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随着近些年来内外交往的密切境内外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经常性的业务协作关系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情形也日渐增多律师进行涉外资信调查即可以通过有协作关系的境外律师事务所或其境内办事处委托境外律师进行;另外也可委托中国银行进行涉外资信调查中国银行作为我国从事外汇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同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千家银行建立有金融业务代理关系律师进行涉外资信调查可以委托中国银行由其委托外国代理银行代为调查外商的资信状况;除此之外还可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涉外资信调查我国设立在与我国经贸往来较多的国家的使领馆一般都设有商务处和商务参赞等机构他们代表我国政府协调和驻在国的经贸关系对驻在国的经济法律和工商企业的状况都非常了解
  其次对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外商再投资的投资方的资信调查调查其资信状况的途径主要有可通过工商名录、商业广告、报刊杂志等了解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也可通过工商、税务、金融等机构调查了解其已投资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还可通过对与调查对象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企业调查了解其产品质量状况与商业信誉等
  代为进行资信调查是律师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律师发挥职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故融资方可委托律师对外商投资方的资信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