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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具体规定

时间:2009年9月14日 返回列表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