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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期限

时间:2009年9月11日 返回列表

      大家为了不同的目的及原因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以保障自己最终目的的实现不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环境等等也都会随之改变签订之后的合同当然也是能够解除的不过这种解除权并不是可以随意行使、毫无限制还是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遵守解除权的期限

      行使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一旦行使解除权就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因此解除权应当在一定期间行使《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的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一、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例如张先生与华先生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张先生的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时应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那么一旦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即张先生公司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张先生依照合同约定就享有了为期一个月的解除权张先生若未在这一个月内行事解除权则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张先生就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二、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间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