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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及其法律效果

时间:2009年9月11日 返回列表
   1.公司合并的含义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同依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之间合并可以强化原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

  2.公司合并的方式
  公司的合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根据《公司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公司吸纳其他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随之消灭;所谓新设合并是指在公司合并时原先公司同时归于消灭共同联合创立一个新公司

  3.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
  公司合并后必然使原有公司发生比较大的变动根据《公司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由此可见公司合并将产生以下三种效果:
  (1)公司解散即合并后不复存在的公司归于解散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解散不同于通常所指的解散它无须通过清算程序原公司法人资格即归于消灭
  (2)公司变更公司合并后继续存在的公司在吸纳了其他公司后虽不改变原公司法人资格但公司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章程和登记事项的变更
  (3)公司设立新设合并后产生的公司与原有公司既不存在资产上的控股也不存在组织上的管理等关系完全是公司的重新创立将按规定办理开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