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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时间:2009年9月11日 返回列表
      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者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导致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的丧失的一种行为
  企业兼并不同于行政性的企业合并或组织调整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其大部分资产的产权归属发生变动实行有偿转移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生产要素发生整体流动企业兼并伴随着对被兼并企业的专业化改组实行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企业兼并实现了兼并双方的一体化
  企业兼并的形式主要有:
  (l)横向兼并即生产或经营同一产品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兼并
  (2)纵向兼并即两个在生产工艺或经销上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兼并
  (3)混合兼并即相互无直接生产或经营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兼并这三种兼并形式是通过以下方式具体实现的:
  A、购买式兼并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清资进行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实现企业产权的合理转移
  B、接收式兼并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所有的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劳保为代价全面接收兼并企业取得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
  C、控股式兼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最终实现兼并的目的   
  D、行政式合并即通过行政干预方法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之资产、债务、职工全部划归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有经营优势的企业这种形式兼并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