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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损害赔偿

时间:2009年9月11日 返回列表
     在离婚时当事人一方为了个人利益对应当属于对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想方设法变成自己的这些方法主要有:

  1、一方隐藏、转移、买卖夫妻共同财产其中隐藏是指藏匿不显露转移是指改换原物的地方买卖是指出售财产换取现款

  2、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是指损伤、损坏

  3、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等等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婚姻对方的财产权利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是指伪造共同债务的目的是在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伪造的共同债务以后获得该共同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是否有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企图依据客观的事实加以判断

  其次《婚姻法》第47条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