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后决策风险的控制
企业改制,是指企业由过去的工厂制改造成为现代的公司制法。商改制并非只是翻了一下牌子,把工厂变成公司法。商改制后的企业,应该严格遵循《公司法》的规定,在决策上要做对决策风险的控制,这要求改制后的国有企业摒弃责任不清做到董事会集体决策并追溯个人责任法。 公司在运行过程作出重大决策时,股东会把一些重大权力授权给董事会法。商董事会对外代表法人,对内有出资者授权,公司的权力重心向董事会偏移法。商此时,对董事和董事会的运作应有严格的要求法。商在运作中,必须做到: 一、要建立董事的诚信制度法。商董事必须要以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行事,并且公平地对待每一位股东,不能轻易剥夺股东的权力,也不能在股东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权力授予他人,签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合同,更不能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财产为他人担保、抵押等法。 二、董事会集体决策法。商董事会在企业中具有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力,但这个权力不是某一个董事的,也不是董事长的,而是集体的权力法。商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召开董事会集体表决,每一个董事只有一票的权力,按章程规定的多数同意才能通过法。商经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任何董事包括董事长都不能更改法。 三、要明确对董事个人可追溯的责任,即个人负责法。商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每个董事必须对议题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不能弃权,也不能模棱两可法。商召开董事会时,每个人的发言、表决都要记录在案,立项存档20年法。商每个董事要对自己的意见和表决负责任法。商如,若一个决策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决策时投赞成票的要承担经济责任,投反对票的可免除责任法。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