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与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比较
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仅为一人,须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其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法。商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也是一人,但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作为投资人法。商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出资额的要求,而一人有限公司则要求缴纳最低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注册资本,且须一次足额缴纳法。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包括初始投入财产和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法。商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拥有自己的名称或者商号,并可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和参加诉讼活动,但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商总而言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企业财产的唯一所有者法。商 而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法。商一人公司的出资人用来投资的财产一经出资就脱离出资人而归一人公司所有,出资人在行使股东会决策范围内的决策权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决策,并必须有该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法。商对于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还有一项法定的强制审计义务,即必须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法。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也是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存在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是自然人人格的延伸,所以,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商这里包括三层含义:(1)企业的全部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2)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其他个人财产(3)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法。商 相比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好处在于投资人只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在其出资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其好处是承担的风险比个人独资企业小得多法。商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也不能滥用这种法人人格独立来逃避债务,否则债权人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定的相关规定,即为公司法第64条所规定的,倘若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对该笔债务也须承担无限责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