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ash
  • Japanese
文档资料
  • 法商导读
  • 法律文书
  • 商事刑法研究
  • 经典案例

逾期举证可能导致证据无效

时间:2009年10月31日 返回列表
深圳某纸品加工公司与劳动者刘晓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刘晓宇认为自己工作认真公司无故解雇自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纸品加工公司拒绝支付刘晓宇提起劳动仲裁纸品公司在仲裁庭开庭之日提交了刘晓宇最后两个月的出勤记录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书面处理决定刘晓宇坚称该证据系伪造且纸品公司搞证据突袭证据效力存疑但劳动仲裁委员会还是做出了有利于纸品公司的裁定刘晓宇不服那么他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虽然没有对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一样存在举证期限逾期举证的不利后果应当由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暂行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举证期限不超过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仲裁委员会认可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

浙江省《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四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仲裁委员会可以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可以进行质证;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不得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但仲裁委员会认为该证据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果必须进行质证的除外


回到本案只有刘晓宇同意质证仲裁庭才能对纸品公司逾期提交的证据组织质证因此纸品公司在仲裁庭开庭时才拿出上述证据仲裁庭不应认可却采信了这些证据已经违反程序规定刘晓宇可以以仲裁委员会违反程序为由起诉要求撤销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