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农民张春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法。商大儿子张贵春与父亲分开居住,在同村另立门户,有自己的承包土地法。商女儿张芬嫁到外村,户口也已经迁出法。商二子张惠春与父亲共同居住,两人共同耕作法。商
2004年张春霖得了一次重病,张惠春和他的妻子陪着父亲出外寻医,到条件较好的城市治病法。商父子二人的田地交由大儿子张贵春打理法。商张春霖病愈回家后,家中劳动力不够,他的一部分承包地长期由张贵春及其子女耕作,直到2008年张春霖去世法。商 张春霖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法。商丧事办完,张贵春以2004年起实际使用了父亲的承包地为由,加上自己是长子,占了张春霖三分之二的土地法。商张惠春不服,多次与张贵春发生争执法。商像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兄弟两人的财产纠纷呢? 农村承包土地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个人财产,因此不适用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和原则法。商但是像张春霖这样的情形,土地承包人的转变也不适用合同法的原理法。商 事实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之前死亡,他所承包的土地应当由与他共同居住生活的人继续使用法。商上述情形中,张春霖的承包土地不是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他的伞个子女平分,而应当全部转由与他共同生活、劳动的二儿子张惠春继续使用法。商如果张惠春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耕作,他可以将一部分土地转让给哥哥张贵春,也可以转租给家庭成员以外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商 张贵春没有合法理由占有父亲的土地法。商张春霖的土地并非无主物,不适用先占取得法。商即使是在正常的法定继承程序,长子幼子也不是多分少分的依据法。商 |